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意见
时间:2024-04-29 11:13:11
根据党的二十大部署,党中央决定,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牢记“三个务必”,推动全党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一、重大意义
党的二十大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开展主题教育,是推动贯彻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的有力举措,是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部署,对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始终与人民同心,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使全党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完成党在新时代新征程的使命任务,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二、目标要求
开展主题教育,总要求是“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根本任务是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使全党始终保持统一的思想、坚定的意志、协调的行动、强大的战斗力,努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工作安排
中央政治局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举行集体学习,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统筹和加强工作指导,示范带动和推进全党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国务院党组、全国政协党组,结合各自实际开展主题教育。
主题教育自上而下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包括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机关及其直属单位,中管金融企业、中管企业、中管高校,从2023年4月开始,2023年8月基本结束;第二批包括省以下各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其他基层党组织,从2023年9月开始,2024年1月基本结束。
主题教育不划阶段、不分环节,把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等贯通起来,有机融合、一体推进。
四、组织领导
主题教育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领导下开展。成立中央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中央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中央领导同志担任组长。中央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发挥中央主题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党委(党组)要将主题教育纳入巡视巡察内容,加强工作统筹衔接,协调推进。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统筹安排,有序推进第一批、第二批主题教育。坚持因地制宜、加强分类指导,发挥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对本行业本系统的指导作用。把开展主题教育同推动中心工作结合起来,防止“两张皮”。围绕党的创新理论掌握运用、调查研究成果转化、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解决、专项整治突出问题、党员干部群众满意程度等方面,采取述学、问卷调查、实地查看、随机走访等方式,把过程评价与总结评估结合起来,通过领导班子全面自评、指导组研判分析,评估主题教育效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中,要把主题教育开展情况作为重要内容。